一、中天服務(wù)公司合同糾紛案(2023年判決)
1. 案件概況
中天服務(wù)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原告,起訴中麥控股有限公司及王獻蜀合同糾紛。嘉興中院一審判決被告需支付2億元本金及違約金(自2022年12月21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二計算,不超過LPR兩倍),并承擔案件受理費104.18萬元。被告未出庭,判決后是否上訴尚不確定。
2. 關(guān)鍵點
二、嘉善法院非法催收債務(wù)案(2021年判決)
1. 案件概況
嘉善法院對以顧某生為首的惡勢力團伙作出判決,涉及“套路貸”詐騙、非法催收債務(wù)等罪名。該團伙通過虛假借貸合同、暴力催收等手段非法占有財物,最終6名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,并處罰金。
2. 典型手段
三、海寧公司減資損害債權(quán)人權(quán)益案(2025年判決)
1. 案件背景
某電梯公司股東在未通知債權(quán)人的情況下減資,導致債權(quán)人(電子公司)無法追償60萬元貨款。海寧法院判決股東需在減資范圍內(nèi)承擔補充賠償責任。
2. 法律依據(jù)
四、民間借貸糾紛典型案例
1. 鄭靜、陳珠明案(2020年二審)
涉及2000萬元借款及擔保責任糾紛,嘉興中院判決擔保人需對1670萬元本金及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,違約金按每月2%計算。
2. 楊某購房貸款案(2010年判決)
因購房合同解除引發(fā)的擔保追償糾紛,法院判決購房者需償還開發(fā)商代償?shù)?5.8萬元貸款本息及利息。
綜合分析
1. 合法催收與非法催收的界限
2. 企業(yè)債務(wù)風險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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