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楊功迅故意案(2023年)
案件概述:2023年1月19日,楊功迅因長期土地糾紛、婚姻變故及經濟壓力,持刀砍殺6人并致1人輕傷,后自首。案件起因于2018年兩家因菜園地界糾紛引發(fā)矛盾,多次調解未果,最終激化為暴力報復。
最新判決:2024年2月3日,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楊功迅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罰金2萬元。法院認定其犯罪手段殘忍、情節(jié)惡劣,雖有自首情節(jié)但不足以從輕處罰。
社會影響:此案引發(fā)廣泛關注,法院在判決中強調對極端暴力的零容忍,并追究了16名履職不力的黨員干部責任。
2. 明家犯罪集團案(跨境暴力討債及詐騙)
案件概述:2025年2月14日至19日,溫州中院一審公開審理明國平、明珍珍等23人犯罪集團案件。該集團長期在緬甸果敢地區(qū)實施跨境電信詐騙、暴力討債等犯罪活動,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、6人受傷。
指控內容:集團通過非法拘禁、故意等手段暴力追債,涉賭詐資金超百億元。2023年10月,為阻止涉詐人員移交中國,武裝鎮(zhèn)壓致多人傷亡。
審理進展:庭審已結束,法院將擇期宣判。此案是近年來溫州處理的最大規(guī)??缇潮┝Ψ缸锇讣?。
3. 其他歷史案件參考
石某討債案(2021年):因2025元欠款糾紛,石某殺害朱某夫婦,2021年9月被執(zhí)行死刑。
康兆成案(2013年):因追債致欠債人溺亡,康兆成被判14年,康雪魁獲刑5年。
目前溫州地區(qū)最新涉債務糾紛的重大案件為明家犯罪集團案(2025年2月開庭審理),而楊功迅案(2024年2月宣判)則是近年影響較大的報復性案件。兩地法院在判決中均體現(xiàn)了對暴力犯罪的從嚴懲處原則,并通過追責公職人員強化社會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