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徐州多起涉及債務糾紛的極端事件引發(fā)公眾關注,其中“徐州討債視頻是否全部曝光”成為輿論焦點。從編造虛假討債視頻的惡意營銷,到暴力催收導致的刑事案件,再到懸賞公告中的債務執(zhí)行困局,這些事件不僅折射出債務糾紛的復雜性,也暴露出網絡信息治理的深層挑戰(zhàn)。本文將從徐州涉?zhèn)讣囊曨l曝光現狀、網絡謠言治理、暴力催收法律邊界等角度展開分析,探討這一現象背后的社會與法治邏輯。
一、徐州涉?zhèn)讣械囊曨l曝光現狀
徐州近年來曝光的涉?zhèn)曨l可分為兩類:一類是當事人為博取流量故意擺拍的虛假視頻,另一類是真實暴力催收過程中形成的影像證據。根據徐州警方2023年公布的警示案例,董某某、李某某為紋身店引流,召集社會青年擺拍“討債視頻”,甚至通過謊報警情獲取出警畫面作為素材。這類視頻因涉嫌擾亂社會秩序被查處,其傳播范圍受到嚴格限制。而真實暴力催收視頻,如2022年某家族非法拘禁債務人案件,雖在案發(fā)后部分片段被媒體引用,但基于偵查保密原則,完整影像未完全公開。
值得關注的是,徐州云龍區(qū)法院2025年發(fā)布的執(zhí)行懸賞公告,涉及劉仕寬、王挺等多起債務執(zhí)行案件,但并未公開被執(zhí)行人具體涉案視頻。這種現象表明,司法機構在處理債務糾紛時,更傾向于通過合法程序披露信息,而非直接公開涉及隱私的影像資料。目前公開的涉?zhèn)曨l多為案件偵破后的片段式通報,其完整性受制于司法程序與隱私保護的雙重考量。
二、網絡謠言與惡意擺拍的治理困境
徐州警方在2023年專項行動中查處多起編造涉?zhèn){言的案件,例如池某某虛構“男子殺父埋尸”事件,這類謠言往往通過嫁接真實社會矛盾制造爆點。造謠者利用公眾對“老賴”現象的普遍不滿,將虛構的暴力討債場景與真實社會情緒捆綁,導致虛假視頻在短期內獲得病毒式傳播。心理學研究表明,此類內容因符合“以暴制惡”的心理預期,傳播效率比普通謠言高出37%(引述警方數據)。
治理這類視頻面臨技術性與法律性雙重挑戰(zhàn)。一方面,短視頻平臺的算法推薦機制加劇了虛假內容擴散。如“徐州房產哥”編造的學區(qū)房謠言,正是通過地域標簽精準推送給焦慮的購房群體?,F行法律對“情節(jié)嚴重”的界定存在模糊性。根據《民法典》與《網絡安全法》,網絡曝光債務人信息需遵循“必要限度”原則,但具體到視頻傳播的時長、范圍等細節(jié),仍缺乏可操作性標準。
三、暴力催收與法律邊界的博弈
徐州曝光的暴力催收案件中,物理暴力與精神脅迫往往并存。2020年邵某遭遇的電話轟炸、人身威脅,以及2021年周某在澳門被非法拘禁案,均顯示出催收手段的升級趨勢。值得注意的是,2022年徐州某家族因非法討債200萬元被刑拘,其手段包括限制人身自由、毆打等,這類行為已涉嫌觸犯《刑法》中的非法拘禁罪與催收非法債務罪。
法律界對此類案件的定性存在爭議。雨花臺區(qū)檢察院在審理跨境催收案時,創(chuàng)新性適用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新增的“催收非法債務罪”,而非傳統的“開設罪”,這一判例為類似案件提供新思路。但實務中,如何區(qū)分合法債務追討與非法暴力行為仍是難點。徐州銅山區(qū)法院2024年判決的拒執(zhí)罪案件表明,通過合法訴訟與強制執(zhí)行程序,仍是解決債務糾紛的核心路徑。
四、公眾知情權與隱私保護的平衡
徐州法院執(zhí)行懸賞公告中,對劉蘇蘭、徐晴等人的財產線索征集,體現了司法公開與公眾參與的積極嘗試。這種有限度的信息公開,既保障了債權人權益,又避免了對債務人隱私的過度侵害。相較之下,民間自發(fā)的“人肉搜索”行為,如在社交平臺曝光“徐州胡亮欠債”信息,雖出于義憤但已涉嫌違法。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絡侵害人身權益案件的規(guī)定》明確指出,公開家庭住址、私人活動等信息造成損害需承擔法律責任。
在輿情應對方面,徐州警方案件通報采用“事實披露+普法警示”的模式,既滿足了公眾知情權,又未泄露偵查細節(jié)。這種平衡術的背后,是2019年“套路貸”案件與2024年地產商被害案等重大事件積累的經驗。數據顯示,徐州涉?zhèn)讣浨轫憫俣葟?019年的72小時縮短至2025年的12小時,處置效率顯著提升。
五、未來治理路徑的探索
技術治理將成為關鍵突破口。徐州警方在2023年網絡謠言打擊行動中,已運用大數據分析鎖定107個造謠賬號,這種技術手段可延伸至涉?zhèn)曨l溯源。建議建立“視頻DNA”識別系統,通過AI比對快速甄別擺拍視頻與真實影像。可借鑒南京雨花臺區(qū)檢察院的“三地協查”機制,構建跨區(qū)域涉?zhèn)畔⒐蚕砥脚_。
公眾教育層面,需強化“合法討債”認知。徐州中級法院2024年委托合同糾紛案顯示,46%的民間借貸糾紛因討債方式不當激化矛盾。建議將債務糾紛解決指南納入社區(qū)普法內容,并制作《民間借貸法律風險手冊》向公眾發(fā)放。對于惡意造謠者,可探索“社會服務令”制度,要求其參與網絡法治宣傳以替代部分處罰。
總結與建議
徐州涉?zhèn)曨l的曝光問題,本質上是社會誠信體系、法治建設與網絡生態(tài)的多重鏡像。當前已曝光的案例僅是冰山一角,更深層的治理需要法律精準度、技術敏銳度與公眾理性度的協同提升。建議:1)司法機關細化涉?zhèn)曨l披露標準,建立分級分類管理機制;2)平臺企業(yè)優(yōu)化算法,對“討債”“催收”等關鍵詞實施流量熔斷;3)探索“債務調解中心”第三方機制,減少民間私力救濟沖動。唯有構建“預防-處置-修復”的全鏈條治理體系,才能從根本上遏制涉?zhèn)鶃y象,維護網絡空間的清朗與社會秩序的穩(wěn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