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立即收集證據
保留所有騷擾記錄是維權的關鍵,包括:
通話記錄:保存來電號碼時間頻率(如每日超過3次可視為違法)。
錄音或文字證據:記錄催收人員的威脅性語言工號及所屬公司名稱。
第三方證明:如有同事或單位安保人員見證,可提供證人證言。
二選擇最有效的投訴渠道
根據騷擾行為的性質,優(yōu)先選擇以下途徑:
1. 公安機關報案
若騷擾涉及威脅恐嚇或頻繁干擾工作,直接撥打110或前往派出所報案,提供證據材料。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警方可對騷擾者警告罰款或拘留。
若懷疑涉及“套路貸”等違法犯罪,可引用公安部相關意見要求嚴查。
2. 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投訴
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(12378或12363熱線):適用于持牌金融機構的違規(guī)催收。
地方金融監(jiān)管局:通過官網或電話投訴,尤其針對小額貸款公司等非銀機構。
3. 行業(yè)協(xié)會與平臺舉報
中國互聯(lián)網金融協(xié)會(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投訴):對會員單位的違規(guī)催收有監(jiān)管職責。
12321舉報中心(官網/APP/電話010-12321):針對騷擾電話短信,可要求運營商攔截。
4. 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介入
若騷擾影響工作權益(如被單位誤解或處分),可向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投訴,要求責令停止侵權。
三其他輔助措施
與現(xiàn)單位溝通:向HR或上級說明情況,請求協(xié)助屏蔽騷擾電話或發(fā)函警告催收方。
民事訴訟維權:若造成精神損害或經濟損失,可起訴要求賠償,并申請禁止令。
技術防護:開通運營商防騷擾服務(如移動發(fā)送“KTFSR”至10086)或使用第三方攔截軟件。
四注意事項
避免直接沖突:勿與催收人員爭吵或承諾還款,以免被錄音利用。
核實債務真實性:確認是否屬于“被貸款”或已還清債務,要求對方提供合法債權證明。
五香港特別提示(如適用)
若涉及香港地區(qū),可向:
香港警務處放債人牌照組(電話852-2860 3574)投訴持牌放債人。
公司注冊處放債人注冊辦事處(電話852-2867 2634)。
通過以上綜合措施,可有效遏制騷擾并維護合法權益。行動時注意時效性,證據越完整,處理效率越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