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明家犯罪集團主案一審開庭(2025年2月)
案件概述:該集團以跨境電信詐騙、故意、敲詐勒索等罪名被起訴,涉案金額超百億元,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。案件中,犯罪集團通過暴力手段控制涉詐人員,甚至以武力鎮(zhèn)壓導致多人傷亡。
最新進展:2025年2月14日至19日,溫州中院一審公開審理此案,控辯雙方已完成質證和辯論,法庭宣布擇期宣判。此案雖以跨境犯罪為主,但涉及暴力討債、非法拘禁等行為,反映了復雜債務糾紛引發(fā)的極端暴力。
2. 康兆成、康雪魁追債致人死亡案(歷史典型案例)
案件回顧:2013年,康兆成等人在追討2萬元債務時,將欠債人毛某逼至跳河溺亡。法院認定其“見死不救”構成不作為故意罪,分別判處14年和5年有期徒刑。
法律意義:該案明確了追債人對債務人生死負有救助義務,若因追債行為導致被害人陷入危險而未施救,可能構成故意罪。此案成為溫州地區(qū)處理暴力討債的司法標桿。
3. 楊功迅故意案(2024年2月宣判)
案件背景:因家庭土地糾紛和調解反悔,楊功迅報復致6死1傷,并劫車逃亡。法院認定其手段殘忍、社會危害極大,雖自首仍判處死刑。
關聯(lián)性:雖非直接討債案件,但起因于民事糾紛調解失敗后的極端報復行為,反映了民間矛盾激化可能引發(fā)的惡性事件。
4. 其他相關案件
王某潛逃16年案:1999年因幫朋友討債過失后潛逃,2015年因暴露身份被捕。該案體現了長期未結的討債類案件追訴力度。
石儉雄因2025元債務案:2021年甘肅一起小額債務糾紛引發(fā)的命案,當事人因催債未果持刀殺害債務人夫婦,被判處死刑。雖非溫州本地案件,但為類似糾紛提供警示。
法律資源與應對建議
溫州地區(qū)律師事務所如浙江震甌律師事務所、北京德恒(溫州)律師事務所等,擅長處理經濟糾紛、刑事辯護等案件,可提供專業(yè)法律支持,避免暴力催收風險。
總結:目前溫州暫無2025年新發(fā)生的討債案件報道,但近年司法實踐中對暴力討債行為的打擊力度持續(xù)加強。建議債務糾紛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,避免矛盾升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