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石儉雄因2025元債務殺害朱某夫婦案(非衢州本地案件,但引發(fā)廣泛討論)
1. 案件背景
2018年至2020年間,朱某夫婦多次向石儉雄賒購米面、雞蛋等食材,累計欠款2025元。石儉雄多次催討未果,甚至通過微信、電話聯(lián)系均被無視。2020年4月3日,石儉雄攜帶前往朱某夫婦住處,在爭執(zhí)中連捅兩人致死,隨后自首。
2. 判決結果
法院認定石儉雄構成故意罪,手段殘忍且造成兩人死亡,雖自首但未賠償被害人家屬,最終判處死刑,經(jīng)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(zhí)行。
3. 爭議與反思
該案因小額債務引發(fā)三條人命(含兇手)的悲劇,暴露出雙方法律意識的缺失。法院強調,債權人應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維權,即使金額微小亦可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而非訴諸暴力。
二、衢州葉某涉黑團伙暴力討債案
1. 案件背景
2016年起,葉某某團伙以“套路貸”形式放高利貸,通過虛增債務、暴力催收(如毆打、非法拘禁、噴漆、放哀樂)等方式逼迫借款人,甚至提起虛假訴訟。被害人龍某某借款4500元被虛增至15萬元,并遭毆打、拍等。
2. 判決結果
葉某某等人因犯詐騙罪、敲詐勒索罪、尋釁滋事罪等,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。該案凸顯“套路貸”的非法性和危害性。
3. 社會警示
該案未直接涉及兇殺,但暴力手段惡劣。檢察機關提醒公眾警惕“套路貸”,倡導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債務糾紛。
其他相關案件參考
目前公開信息中,衢州本地直接涉及“討債兇殺”的案件較少,但存在多起由債務糾紛引發(fā)的惡性暴力事件。石儉雄案雖非衢州案件,但因小額債務引發(fā)的極端后果具有典型警示意義。建議債權人通過法律途徑維權,避免悲劇重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