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騷擾與恐嚇
電話騷擾:頻繁撥打債務人及其親屬朋友的電話,進行威脅辱罵等言語攻擊,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。
上門威脅:派遣人員到債務人的住所或工作場所,通過恐嚇推搡等方式施壓,甚至長期蹲守。
2. 偽造與欺詐
偽造法律文書:部分公司偽造法院傳票判決書等文件,制造虛假法律壓力逼迫還款,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。
虛假債務證明:編造不存在的債務憑證,試圖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掩蓋非法目的。
3. 侵犯隱私與人身自由
網(wǎng)絡追蹤與人肉搜索:通過社交媒體電商平臺等渠道獲取債務人隱私信息,或向親友打聽下落。
非法拘禁:限制債務人人身自由,強迫還款,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,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4. 合法外衣下的灰色手段
“正規(guī)”催收名義:部分公司宣稱通過“合法途徑”催收,但實際仍可能伴隨軟暴力或心理脅迫。
先收費后服務陷阱:以“不成功不收費”為噱頭吸引客戶,但實際操作中可能收取高額前期費用。
5. 法律風險與行業(yè)現(xiàn)狀
非法經(jīng)營:中國法律未承認“討債公司”的合法資質(zhì),其注冊和運營均屬違法,可能面臨刑事處罰。
替代合法途徑:債權人應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追債,而非依賴非法討債公司。
上海市討債公司的手段多以騷擾恐嚇偽造等非法方式為主,盡管部分公司標榜“專業(yè)合法”,但其行為仍存在顯著法律風險。建議債權人通過法院起訴申請支付令等合法途徑解決債務糾紛。若遭遇非法催收,債務人可報警或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。